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等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高一倍,同时继续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相关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提高一倍,这一做法有利于①保护耕地,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 ②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③企业走集约化经营之路 ④吸引外资来华办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