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王夫之说:“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其思想的进步性在于
程朱理学和王阳明“心学”的共同点有 ①认为伦理道德是“天理” ②倡导用道德标准支配人的行为③都是主观唯心主义④都坚持性善论和儒学“仁”的思想⑤都强调“进学则在致知”,“穷理格物”
下列有关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儒、佛、道三教之间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汉初“反秦之弊,与民休息”,实行轻徭薄赋慎刑措施,下列有关这些措施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汉武帝时期太学的兴办①提高了儒学的地位②打破了以往由贵族官僚世代为官的规矩③初步建立了地方教育系统,儒学在民间开始处于独尊地位④促进了我国封建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