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最重要的经验教训是:
“神是人,鬼是人,人也是人,一二人千变万化;车亦步,马亦步,步行亦步,三五步四海五湖”。这说的是
明代中叶以后,土地押租制流行。而佃农的佃权,即土地经营权,既是有偿取得,遂可以有偿转佃和出典。这反映了
1864年12月,在狄更斯主编的周刊《一年到头》上,谈到“科举……是唯一没有被动摇过基础的制度,是在权威一再崩溃和颠覆中唯一能维持全面而广泛的影响的制度,当其他帝国统治的代表一次又一次被推翻并被践踏为尘土时,它在全民族的眼中却是神圣的唯一避难所。”作者主要强调了科举制
汉武帝时,刺史巡察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县长吏。第一条是诏问“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另外五条分别是打击地方豪强“侵渔百姓,聚敛为奸”、“怒则任刑,喜则淫赏”、“苟阿所爱,蔽贤宠顽”、“恃怙荣势,请托所监”、“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等行为。这一举措的根本目的在于
《孙子兵法》说:“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攻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上。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这表明作者的战争思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