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刘秀下令清丈田亩和重新登记户口。但是,地方上的豪强贿赂地方官员,隐瞒田亩和依附农民人数,而把农民的房屋房屋院落当作田亩丈量,引起农民的反抗。刘秀得知内情后,下令对贪官严厉追查。查出刚升任大司徒(丞相)的欧阳歙任汝南太守时贪脏一千万钱;河南尹张汲、诸郡太守等十余人,皆下狱处死。
材料二:光武帝调郭汲任颖川太守,他到任后,得知赵宏、召吴占山为王,手下有数百人,这些人不仅影响当地治安,还分伙到江南和北方作案。郭仍派人说服他们下山;然后遣送他们回到各自的家乡,安心耕种土地。然后上奏皇帝,说自已擅自放回招降的盗贼。光武帝没有怪罪他。赵宏、召吴在外地同伙得知这一消息,都很佩服郭仍的威望和信誉,纷纷从南方或北方回来,向郭汲投降,郭仍也安排他们回乡种地,对以前的罪过不予追究。
材料三:南阳太守杜诗,为官清廉公正,在任期间,兴利除害,百姓安乐。他发动南阳人兴修水利,大量开垦荒田。南阳郡内,家家衣食丰足。人们把他比作西汉元帝时的召信臣,南阳流传着称赞他的歌谣:“前有召父,今有杜母”。他还“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
回答:结合材料从目的、措施和客观作用方面评述光武帝时期的吏治。
要求:概括成文,限150字,最多不超过1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