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对待台湾问题上一贯奉行决不妥协的政策。“决不妥协”是指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②必须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③凡是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必须与台湾国民党集团断绝外交关系;④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
19世纪60年代的福建,“间有商人向外国人雇买洋船,仍需与外国人合伙。是不仅资其管驾之力,实需购其修葺之料也”。这一现象对民族资本主义的影响是
中国明朝的内阁与英国的责任内阁在性质上的区别是
从西周的“田里不鬻”到战国时期的“民得买卖”,这种变化反映的实质
“清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残余势力,取缔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这一新中国初期的外交方针被称为
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我国宣布采用“和平统一”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最早出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