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1日至6月1日,由中国社科院院宗教所主办,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美国全球接触研究所、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等协办的“宗教与法治国际学术研讨会———和谐社会中的法律制度与宗教”召开。与会者围绕“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政教关系模式比较”、“各国宗教立法比较”、“宗教团体的法律地位”、“宗教与基层自治”、“宗教团体的财务管理”、“宗教团体参与社会服务的途径”、“宗教与公共秩序”等议题展开讨论。与会者指出,宗教在当代社会与国际事务中宗具有具有重要作用,宗教与法治的关系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各国法学、政治学、宗教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国家要处理好与宗教的关系,就要不断完善宗教立法、依法管理宗教、发挥宗教在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只有处理好宗教关系,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
(1)什么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其目的怎样?
(2)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与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矛盾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