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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 2022-09-03
  • 科目 历史
  • 题型 综合题
  •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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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1604年,英国众议院对国王的抗辩书称:“无论就尊严或权威而论,国内并没有最高的常设法院足以和本国会的法院分庭抗礼。本国会的法院得到陛下的圣裁,给其他法院颁布法律,但不接受来自其他法院的法律或命令。”
材料二:(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1689年《权利法案》
请完成:
(1)材料一和材料二中的议会对待王权的态度有什么明显不同?
(2)材料二的主要精神和目的分别是什么?
(3)材料二同材料一相比,有什么进步性或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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