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朝建立了从上至下的比较系统的监察机构,并将这个机构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控之下。秦朝中央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大夫寺,其最高首脑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之尊,是副丞相,主要职责就是统率监察官员……。御史大夫之下设副职御使丞、御使中丞各一人,统率众多的御使。御使一部分在中央负责日常监察工作,另一部分常驻地方郡一级机构,负责对郡县两级官员的监察,又称监御使、监察使,或简称郡监。……这样,中央和地方官员,莫不在监察机构的监控之下。秦朝建立了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垂直的监察系统,这个系统直接向皇帝负责。
——单卫华、赖红卫、张相军《中国廉政文化史》
材料二 贞观六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言:“外官卑品,犹未得禄,饥寒切身,难保清白,今仓廪浸实,宜量加优给,然后可责以不贪,严设科禁……上许之。”
贞观十八年,太宗本人对当朝重臣做了精当评价,其中,杨师道“性行纯和,自无愈违",岑文本“性质敦厚"……戴宵性贞正,死时“宣宇弊陋,祭享无所,令有司特为造庙”。
(高宗永徽三年)政府颁布《唐律疏议》规定:(官员)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不枉法者,一尺杖九十,二匹加一等,三十匹加役流。无禄者,各减一等。
——摘编自王春瑜《中国反贪史》
材料三 宋初统治者认识到官员的俸禄与其廉洁的关系,实行了一项精简官员编制、合并州县、提高官吏待遇的政策。州县官员编制精简后,每位州县官加俸五千钱,之后又不断增加各种额外的津贴。与其他朝代相比,宋朝给予官员的俸禄待遇是最为优厚的。宋代的这种高薪制,对于官员的廉政有正面的保障作用。
——《宋史》
材料四 朱元璋坚持“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的观点,立下了“杀尽贪官”的决心,制定峻法,惩治贪官。《大诰》就是其重典治贪的具体表现。《大诰》中普列各式酷刑,如断手、斩趾、阉割、枭首、凌迟等三十多种。朱元璋还创造“剥皮实草”之刑,凡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朱元璋还建立了厂卫制度,锦衣卫直接绕过国家正常的司法机构进行缉捕、拷问,其主要惩治对象是不法官吏。
材料五 在汉代,御史大夫专门行使监督权,其下属御史中丞常驻内宫,专门负责监督王室和宫廷也可以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下属御史丞则负责监督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值得注意的是,御史大夫是宰相的副手,因此,监察权是相权的一部分。… …唐代单独设立御史台,其职权限于监察政府,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但在政府中,仍存在专责监督皇帝的,那就是谏官,谏官由宰相任命。宋朝谏官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就不再监督皇帝,反过来监督宰相。明代将御史台改为纠(都)察院,专门监察政府。
——摘编自管华《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宪法学透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朝的监察制度及其主要特点,试分析其出现的背景和目的
(2)据材料二,概括唐朝反腐败的举措。
(3)根据材料三和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初和明初廉政措施的特点。
(4)据材料五,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变化趋势,其反映的本质问题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