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不是“共同体”性质的,但作为亚太地区的一个“大家庭”,需要有一种“大家庭精神”。这种“大家庭精神”就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APEC方式”,它对保证APEC大家庭的和睦与健康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践证明:只要坚持按照“APEC方式”深化“大家庭精神”和处理问题,不论是在贸易投资自由化领域还是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事情都进展得比较顺利;反之,一旦偏离“APEC方式”,矛盾马上凸显,问题也不好解决。APEC领导人第十五次非正式会议于2007年9月8日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大家庭建设,共创可持续未来”。人们热切期待APEC成员按照“APEC方式”进一步升华“大家庭精神”,体现新世纪对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呼唤。
简述独特的APEC方式的内容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