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我国制定第一部选举法时,将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定为八比一;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将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调整为四比一;2009年拟修改选举法,将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调整为一比一。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从“八比一”到“四比一”,再到“一比一”,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
A.全民性 | B.广泛性 | C.真实性 | D.阶级性 |
1953年我国制定第一部选举法时,将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定为八比一;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将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调整为四比一;2009年拟修改选举法,将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调整为一比一。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从“八比一”到“四比一”,再到“一比一”,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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