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李鸿章的评价具有多元化,他即被誉为中国近代化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亦被称为镇压革命人民的刽子手、封建社会的维护者,在外交上是一意主和的卖国贼……
材料一 李鸿章经历简表(部分)
1863年(同治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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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署五口通商大臣。奏设外国语言文学学馆于上海,是其创办洋务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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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同治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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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与曾国藩会奏陈兰彬选聪颖子弟赴美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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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年(同治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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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授武英殿大学士,11月设轮船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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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年(光绪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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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创设海军;设立天津水师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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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光绪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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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函奕儇,详陈创建铁路本末,并提议兴建芦汉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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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光绪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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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赏戴了三眼花翎,因为黄海战败,又被拔去了三眼花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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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光绪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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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全权大臣赴日议和,签订了《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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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光绪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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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与德国、俄国签订胶州湾租借条约和旅顺、大连租借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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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光绪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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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八国签订《辛丑条约》,同年病逝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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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李鸿章出仕为官时,中国已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力日衰决定了清政府不可能有平等的外交地位,只能是屈侮外交。对此,李鸿章一清二楚,……国力衰竭,非李鸿章一人所能左右,……必要时委屈将就忍小忿而图远谋,力保和局,减少因战争带来的损失,争取自强的时间与空间,这是李鸿章“和戎”的含义和出发点。
——方伟君:《试析李鸿章的外交思想和活动》
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由于要受到种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即使是从良好的愿望出发,却不一定能得到完美的结果;而有人从某种卑劣的目的出发,却不自觉地为人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种“种瓜得豆”,即客观效果与主观动机不一致,有时甚至截然相反的现象,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所以,我们在评判历史人物一生的重要历史活动时,既要看到其在当时所产生的作用,以及对后世所发生的影响;又不能完全忽视该历史人物从事这些活动的主观动机。
—— 欧阳跃峰《也谈历史人物评价的相关理论问题》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论证“李鸿章是中国近代化的开创者与奠基人”。(6 分)
(2)根据材料二评价历史人物的理论,就李鸿章“在外交上是一意主和的卖国贼”这一观点阐述你的看法。(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