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确立了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是孟德斯鸠“以权力制约权力”学说第一次在政府体制的设计方面得到较好的贯彻。这种机制不包括( )
A.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的分权制衡 |
B.联邦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间分权制衡 |
C.国会参众两院对立法权的分权制衡 |
D.白人、黑人在国家权力分配中的分权制衡 |
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确立了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是孟德斯鸠“以权力制约权力”学说第一次在政府体制的设计方面得到较好的贯彻。这种机制不包括( )
A.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的分权制衡 |
B.联邦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间分权制衡 |
C.国会参众两院对立法权的分权制衡 |
D.白人、黑人在国家权力分配中的分权制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