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2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家电下乡的试点工作,凡按规定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均可从政府获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家电下乡范围逐步扩大,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同时,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产品也列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据测算,该政策的实施,平均每年可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个百分点,连续4年将累计实现销售家电6亿台(件),拉动国内消费约16000亿元。
彩电、手机、电脑等大众传媒的普及,对我国的农村文化建设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