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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与写的变迁(周泽雄)
有一种“智能狂拼”的输入法,特征是可以整句输入,据说句子越长,准确率越高。据我推测,这种输入法的准确率,是以语言的平庸化为基础的。那些怀揣着“语不惊人死不休”态度的老派型作者,在这种输入法面前必将步步涉险,错误百出。假如时光可能倒流,历史可以虚拟,杜甫、苏轼、张岱等人用上了这种输入法,中国文学几将面临灭顶之灾。相反,那些除了现成滥调就啥也不会的家伙,使唤起它来却能尽享“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感。
令人不安的,当然不是一种输入法,而是其中透露出的平庸化倾向:以速度谋杀质量。
虽然一直有人赞颂那些天才的文字快枪手,所谓“洋洋万言,倚马可待”,但真正的文学大师往往心照不宣地恪守一个道理:文学是比慢的艺术,艺术的的经营容不得“狂拼”的蹄子来撒野。不扯远,近当代的世界文坛也是如此,那些写得最快的,一般也是通俗程度最高的作家,如侦探小说家、武侠小说家等。而类似乔伊斯、普鲁斯特这样的作者,写作永远
是缓慢的。古人写得慢,读得也慢;今人写得快,读得也快。举个世俗的例子,如果阁下花了钱去按摩房,你肯定不愿意对方用过于麻利的手法,三下五除二地把你打发。既然你是在享受生活,不管世道如何推崇速度,你都不想减少享受的时间。再以围棋为例,那些每手棋能够用半小时而不是一分钟来思考的人,棋力总是更高一些。难道我们可以嘲笑他们的效率低下?面对美妙的文学作品,读得快不是本事,读得慢才是能耐。
这是一个资讯时代,信息强权派生出一种风卷残云的阅读倾向,结果,越来越多的读者,竟至越来越习以为常地用对待信息的态度面对文学。这种态度的表象之一,就是一种“关键词”狂潮。依我理解,对文学作品来说,隐匿而不是展示自己的观点,常常是一种更可取也更高明的手段。寻找观点,把骨肉丰满的文学作品浓缩为机械的“关键词”,其实是透露出一种对欣赏之道的不耐烦。我知道,对于志在寻找观众点的网友,他的阅读通常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为基本特色的。把书读薄,固然是一种能耐,把书读厚,何尝不是一种更高明的能耐?
换个角度说,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这话天经地义,灌肠法是不可取的。同理,字要一个个地写,按说也顺理成章。但“智能狂拼”的设计者却告诉我们,字不必一个一个写,而不妨一句一句来。这当然无可厚非,对于技术进步,我得心存感恩才是。只是我们还应面对一个事实:写字速度的大幅提高,属于一桩计划外改良,该技术可以大大改善文人的作业条件,但对作品的优秀,却完全没有提供承诺。我们也许没有想到,该技术也可能诱人下坠,让人误以为输入速度的提高,可以起到类似缝纫机的发明对裁缝行业所带来的迷人革新。缝纫机的作用原理是:你的脚踩得越快,那条裤线也就越笔直。但是,文学语言与裤线总不宜等量齐观吧?
阅读的最小单位,同样呈放大之势。古人读书,最小单位是一个个文字,今人读书,最小单位恐怕已有了大幅度提高。律师调看卷宗式的阅读法,是否正在文学读者面前大肆推广呢?当然,话得分两头说,如古人那样把阅读注意力过于集中在单个文字的审美上,也会对阅读视野造成损害,不宜培养弘阔的文学气度;但眼下这种大而化之的鲸吞式阅读法,又绝非培养文学大气度的方便法门。弄得不好,还可能弄成驼子摔跤,两头没着落。导致细微处不见了精神;宏大处亦如一只断线的纸鸢,虽高高在上,终不知魂归何处。
第五段“把书读薄,固然是一种能耐,把书读厚,何尝不是一种更高明的能耐”中的“把书读薄”“把书读厚”在文中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分析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并分别说明这样写的好处。
(1)文学语言与裤线总不宜等量齐观吧?
(2)弄得不好,还可能弄成驼子摔跤,两头没着落。
文章的标题是“读与写的变迁”,在作者来看,“读与写”有着怎样的变迁?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