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公开有助于 ①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②防止滥用权力并杜绝腐败 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④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