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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08年11月5日中午,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美国总统,这位47岁的黑人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和首位非洲裔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夏威夷。父亲是从肯尼亚来的留学生。两岁多时,父母婚姻破裂,奥巴马由母亲抚养。6岁时,他的母亲嫁给一位印尼留学生,并带着他到了雅加达。在那里,作为黑人的奥巴马遭遇了种族歧视。中学时代,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1983年取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之后,奥巴马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于1985年成为芝加哥一名年薪仅1.3万美元的社区组织者,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这个工资水平在当时的美国属于“穷人行列”。在芝加哥当了3年义工后,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991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到芝加哥专门从事民权诉讼,开始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生涯。
1996年,他首次从政。2004年10月,他高票当选为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在国会100名参议员中排名仅第98位的奥巴马宣布竞选2008年总统。在预选中,奥巴马打败了在民主党内树大根深的希拉里并于8月27日 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
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
究竟是什么样的“魔力”把这位名不见经传的黑人推向了总统宝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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