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08年10月份以来,广州、深圳、上海等城市不仅房价环比普遍下降,成交量减少,而且消费者对商品房广告的投诉不断上升,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语言表述和图标上缩短房产项目与市中心的实际距离;第二,以“低起价”做诱饵,事实上最低价商品房仅一套,而且买主内定;第三,配套设施严重失实,实际上有的所需资金未落实,有的规划根本未获主管部门批准。上述房地商的广告宣传显然违反了市场交易中的以下原则
①消费者有公平交易权 ②消费者有知情权 ③公平 ④诚实信用
A.①②③④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