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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村庄上路
卢年初
我那时以为这一生大概只会做一件事:离开村庄。
我并非在村庄里过得不愉快,那里的水土很适合我,只不过村里人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把离开村庄当作出息。我选择一个夏天离开,人们都在打瞌睡,我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了,不要让他们以为我有什么留恋,以为我带走了村庄的什么东西,我走得要有出息,能留给他们的全留给他们。
后来我发现我是自欺欺人。路上累了歇脚的时候,把行囊打开,里面装的是一整个村庄。我很羞愧,我曾想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把它们抖掉,但人生这段漫长的路上,想要的东西还未得到时,原来拥有的东西你也还无法舍弃。在县城读书,我不能舍弃我的贫穷。在寄宿的同学中,我的伙食比许多人都要差;一般我只买个小菜,另外吃自己带的家乡菜:咸鱼、坛坛莱、蚱辣椒。肚子饿了,就用炒米茶充饥。炒米茶是母亲亲手做的,只要用开水一冲,加点红糖,很香。在省城读书,我以为离村庄越来越远了,但我却无法摆脱家乡话的困扰。在机关里办公,我摆脱不了家乡老土的做派。我常常怀疑同事是不是私下里议论我是个乡巴佬。我常见到来看我的老乡,看到他们就像看到自己,我为此忧戚:难道真的就抛不开村庄了吗?
在我尽力掩藏村庄时,村庄却如影子一样照看我,照看着许多像我一样从村庄出来的人。我毕业后被安排到这座城市,在城里我遇到一个叫莲的女子,她的一切都具有村庄的风韵。她不在乎我的家底,却看上了农家孩子的勤劳和朴实;接受她的爱情,我知道又等于接受了村庄的一笔恩惠。后来,我的继父、母亲跟着我进了城,开了一家土菜馆,曾经叫我害羞的家乡莱,全部端上了大桌子。家乡菜全部来自家乡的风水,别有一番滋味。借助土菜馆,我发了一点小财,我真的离不开村庄了。我开始懂得,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人,永远都是村庄的骄傲,也永远都是村庄的累赘;我们把她的善良播撒,也把她的丑陋翻新。
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把村庄像糖一样含在嘴里,稍不留神,香甜就脱口而出。我走到哪里,村庄都扑面而来。村庄的竹器、村庄的粮食、村庄的花卉,全都进了城,我感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跟着我进城的。我们这些从村庄出来的人,常常聚会,侃起村庄,就好像是在村庄的某个田亩说话,高昂铿锵。 当我们贫穷,老把村庄当作羞涩;当我们富有,又拿村庄来调味。我们永远在把村庄当作铺垫,当作背景。
总感觉对村庄有所亏欠,总是不想爽爽快快承认,终于有一天,我的灵魂在不断地拷问中,村庄才真实地凸现出采。走吧,回吧,从村庄出来的人,回去干点什么,或者什么也不干。村庄最初不认识我们,但等我们一开口,就知道我们是谁了,在这块土地上,我们毕竟赤身裸体地摸爬过,村庄还残留着我们的呼吸。其实正是我们想再次缩短和村庄的距离时,村庄似乎在一点点远去。村庄的风物,村人的思维,常让我们寡言少语,我们走近亲近,又走近了陌生。我们对村庄难以有什么回报,因为过去我们带走的太多。我们走的时候,不是带走一把铁锹,而是别的东西,这只有我独自在夜晚书写文字时才真正知道。
而我那时疏忽了的是,我的文字又把村庄打扰了。我这后半生还有最大的一个愿望要实现,那就是什么时候,要让村庄打个盹儿,我要带着我的村庄去上路。
总览全文,概括“我”对村庄的感情变化。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把村庄像糖一样含在嘴里,稍不留神,香甜就脱口而出。
(2)我们走的时候,不是带走一把铁锹,而是别的东西,这只有我独自在夜晚书写文字时才真正知道。
文章题目有什么含意?文章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
本文语言有什么特点?请举例简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