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日,上海市政府向社会正式公布最新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就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了有方向性的、可操作的、又有阶段性目标的原则和具体措施。据预测,上海国企改革后,在企业法人单位中,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国有企业数量将占单位数的5.5%,集体企业将占10.5%,私营企业将占61.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10.6%,股份有限公司占1.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外商投资企业占2.4%。
辨析: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国有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有所下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逐步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