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3月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体现的民主精神包括 ①吸收了西方民主政治的精华,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 ②宪法是通过民主程序由参议院制定的 ③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反对帝国主义侵略 ④约法规定在政体运作方面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1920年,陈独秀在《谈政治》一文中指出:“我虽然承认不必从根本上废弃国家、政治、法律这个工具,却不承认现存的资产阶级(即掠夺阶级)的国家、政治、法律有扫除社会罪恶的可能性。”这一认识形成的主要原因是
.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中说:“人身遵新陈代谢之道则健康,陈腐朽败之细胞充塞人身则人身死;社会遵新陈代谢之道则隆盛,陈腐朽败之分子充塞社会则社会亡。”这类观点最早在中国得到系统介绍的主要是
洋务时期外交家郭嵩焘感到夏、商、周三代圣人之治也有一些欠缺:“圣人治民以德”,但“一身之圣德不能常也”,而“西洋治民之法”,“推其法以绳之诸国”,法不以一君异而变,法是相对永恒的,可以“推衍无穷”这表明他
魏源在《海国图志》中使用了很多新语词,如政治(politics)、进口(import)、出口(export)、新闻纸(newspaper)、铁路(railway)、铁辙(track)、火轮机(literature)等。这段材料表明魏源
有学者认为:“宋元以后,中华文明开始呈现出复杂的二元性:一是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文化世俗化倾向;二是理学和文化专制强化以后表现出的高雅文化倾向。”以下最符合该学者观点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