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学家平森认为,德国在短短30年间,"从一个'诗人和思想家'的民族转变为以工艺技术、金融和工业组织以及物质进步为公共生活的显著特征的民族"。促成这一巨变的主要原因是
俾斯麦从19世纪50年代末以来就在考虑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制度,既能保持普鲁士王朝和容克阶级的政治统治优势,又能在经济方面照顾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使两个阶级利益互相融合,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基础。这种设想在1871年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最终促成了德意志新体制的形成。上述材料表明( )
卢梭在《民约论》中说:“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是国家的大脑,大脑使各个部分运动起来。大脑可能陷于麻痹,而人依然活着。一个人可以麻木不仁地活动;但是一旦心脏停止了它的机能,则任何动物马上就会死掉。”这一观点突出强调的是 ( )
法国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美国联邦制是“为了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对作者观点理解最全面的是( )
英国学者梅因在其《古代法》中说“从整体上讲,罗马人在法律改进方面,当受到自然法的理论的刺激时,就发生了惊人的进步。”这主要表明( )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在上述情况下,可对取用他人木料者,提出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讼。”以下法律条文与该条款精神一致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