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一年(1861)初,奕訢上疏奏陈:“臣等就今日之势论之:发捻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国壤地相接,有蚕食上国之志,肘腋之患也;英国志在通商,暴虐无人理,不为限制,则无以自立,肢体之患也。”这份奏折,不能表明奕訢已经:
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法律建设方面的质献是( )
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实行贵族共和制,其最高决策机构是( )
万民法在财产规定方面的主要思想是( )
下列未受到罗马法影响的是( )
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