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终止堂吉诃德的骑士生涯,参孙学士是怎样计划的?答: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读与写的变迁(周泽雄)有一种“智能狂拼”的输入法,特征是可以整句输入,据说句子越长,准确率越高。据我推测,这种输入法的准确率,是以语言的平庸化为基础的。那些怀揣着“语不惊人死不休”态度的老派型作者,在这种输入法面前必将步步涉险,错误百出。假如时光可能倒流,历史可以虚拟,杜甫、苏轼、张岱等人用上了这种输入法,中国文学几将面临灭顶之灾。相反,那些除了现成滥调就啥也不会的家伙,使唤起它来却能尽享“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感。令人不安的,当然不是一种输入法,而是其中透露出的平庸化倾向:以速度谋杀质量。虽然一直有人赞颂那些天才的文字快枪手,所谓“洋洋万言,倚马可待”,但真正的文学大师往往心照不宣地恪守一个道理:文学是比慢的艺术,艺术的的经营容不得“狂拼”的蹄子来撒野。不扯远,近当代的世界文坛也是如此,那些写得最快的,一般也是通俗程度最高的作家,如侦探小说家、武侠小说家等。而类似乔伊斯、普鲁斯特这样的作者,写作永远是缓慢的。古人写得慢,读得也慢;今人写得快,读得也快。举个世俗的例子,如果阁下花了钱去按摩房,你肯定不愿意对方用过于麻利的手法,三下五除二地把你打发。既然你是在享受生活,不管世道如何推崇速度,你都不想减少享受的时间。再以围棋为例,那些每手棋能够用半小时而不是一分钟来思考的人,棋力总是更高一些。难道我们可以嘲笑他们的效率低下?面对美妙的文学作品,读得快不是本事,读得慢才是能耐。这是一个资讯时代,信息强权派生出一种风卷残云的阅读倾向,结果,越来越多的读者,竟至越来越习以为常地用对待信息的态度面对文学。这种态度的表象之一,就是一种“关键词”狂潮。依我理解,对文学作品来说,隐匿而不是展示自己的观点,常常是一种更可取也更高明的手段。寻找观点,把骨肉丰满的文学作品浓缩为机械的“关键词”,其实是透露出一种对欣赏之道的不耐烦。我知道,对于志在寻找观众点的网友,他的阅读通常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为基本特色的。把书读薄,固然是一种能耐,把书读厚,何尝不是一种更高明的能耐?换个角度说,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这话天经地义,灌肠法是不可取的。同理,字要一个个地写,按说也顺理成章。但“智能狂拼”的设计者却告诉我们,字不必一个一个写,而不妨一句一句来。这当然无可厚非,对于技术进步,我得心存感恩才是。只是我们还应面对一个事实:写字速度的大幅提高,属于一桩计划外改良,该技术可以大大改善文人的作业条件,但对作品的优秀,却完全没有提供承诺。我们也许没有想到,该技术也可能诱人下坠,让人误以为输入速度的提高,可以起到类似缝纫机的发明对裁缝行业所带来的迷人革新。缝纫机的作用原理是:你的脚踩得越快,那条裤线也就越笔直。但是,文学语言与裤线总不宜等量齐观吧?阅读的最小单位,同样呈放大之势。古人读书,最小单位是一个个文字,今人读书,最小单位恐怕已有了大幅度提高。律师调看卷宗式的阅读法,是否正在文学读者面前大肆推广呢?当然,话得分两头说,如古人那样把阅读注意力过于集中在单个文字的审美上,也会对阅读视野造成损害,不宜培养弘阔的文学气度;但眼下这种大而化之的鲸吞式阅读法,又绝非培养文学大气度的方便法门。弄得不好,还可能弄成驼子摔跤,两头没着落。导致细微处不见了精神;宏大处亦如一只断线的纸鸢,虽高高在上,终不知魂归何处。第五段“把书读薄,固然是一种能耐,把书读厚,何尝不是一种更高明的能耐”中的“把书读薄”“把书读厚”在文中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分析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并分别说明这样写的好处。(1)文学语言与裤线总不宜等量齐观吧?(2)弄得不好,还可能弄成驼子摔跤,两头没着落。文章的标题是“读与写的变迁”,在作者来看,“读与写”有着怎样的变迁?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家园如梦(节选) 山 珍 (1)夜很深,也很静。浅浅的月光流进了我的村子,挤进了那扇用皮纸蒙住的三字窗。风轻轻地梳理着窗外还略单薄的树枝,嗓音很低,却让我听得清楚那来自远方的呼唤。(2)庭院里的那口古井,清楚地倒映着我曾经在井旁的柳树上猴跃的童年。辘轳上那长满黑斑的麻绠,依然牢牢地吊着我的心事,绷得像调紧的弦。(3)“月光光,亮堂堂,背书包,进课堂……”井边学会的童谣鲜活如初,只是教我童谣的母亲却已独卧寒山。母亲的声音已成为记忆,然而母亲的血必将溉我的一生。(4)流浪的脚步离开家园,只把乡愁饲养在井中,任何一丝不经意的涟漪,都有可能荡得我遍体伤痕。(5)屋后的荒坡上,零零散散地落户了一些三月莓树,它们在贫瘠中送走一个个春夏秋冬,又迎来一个个春夏秋冬。(6)母亲为我摘莓子时被刺破的手指,滴着血,凝成一团不褪的火红,永远燃烧在我记忆的深处。那些吃三月莓当饭的甜甜日子,是母亲用手一分一分地扳来的。今年的三月,我想母亲还会在另外的世界里为我采摘三月莓。只是母亲已移居黄泉,即使我将膝盖埋进坟土,也无法缩短母子间的距离。(7)等到三月莓红透的时候,我该回趟老家,去荒坡上采摘一包三月莓,捧撒在母亲的坟头上。母亲曾经为我寻找三月莓的目光,擦亮一串串累累的爱。(8)屋右的古枫树——鸟的天堂。孩提时,父亲总是架着长长的梯子,猫着腰一回又一回地爬上树去为我取鸟,样子很吃力,可父亲的脸上却从不滚落丝毫吃力的神情。(9)如今,鸟渐渐地少了,只剩下乱七八糟的鸟巢搁在树桠间,可年迈的父亲却像童年的我一样,在鸟归季节里一遍遍地数着鸟巢。又是鸟儿孵殖的季节,隐约中,我感觉父亲佝偻着身子站在古枫前学舌一般重复着“一、二、三、四……”那深深陷进了眼窝的眸子,专一地注视着通往山外的羊肠路。(10)屋左蜿蜒蛇行的山路依旧在为我走出大山的举动作注脚,那浅浅的一行不知打上了我多少若隐若现的脚印。从山村走进城市,实际上是走进一种诱惑,甚至一种折磨。 (11)山路的源头是生活,山路的尽处还是生活。生活就是生生死死。造化平衡世界,谁能适应这个世界,谁就是赢家。做个赢家吧,赢家有能力随遇而安。无论生活把自己推到哪个位置,都要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轻松靠自己给予,快乐只属于创造快乐的人。(12)怀念家园,更怀念家园里的某些人。我茹苦一生而今永隔幽冥的母亲,愿您有您的天堂;我艰难活命又思儿念女的父亲,愿您有您的寄托!(13)在家门前那堵不倒的竹篱笆上,我将把自己攀援成一株不忘的牵牛,紫色的喇叭始终朝向敞开着的家门,芬芳屋里的每一道墙缝。(14)家园如一件厚厚的袄,等待着每一个伶仃的流浪者去穿;家园如一双不破的鞋,永远套在流浪者缺暖的脚上;家园如一柄永新的伞,一直搭在流浪者风雨兼程的肩膀上;家园如一块啃不完的饼,让流浪者一次又一次地去补充能量;家园如一根拉不断的线,末端总系着一个流浪者的大风筝。文章开头说“风”“让我听得清楚那来自远方的呼唤”,请联系全文,简要说说“来自远方的呼唤”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文章第四段明确提到了乡愁,试分析“流浪的脚步离开家园,只把乡愁饲养在井中,任何一丝不经意的涟漪,都有可能荡得我遍体伤痕”中“饲养”与“涟漪”的意味。请分析文章最后一段的表达特色。作者说“生活就是生生死死”,你怎样看待这种人生态度?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耽于美丽 张丽钧 (1)那天去晨练,发现公园里的芍药开了。原本设计的跑步线路是经芍药园,穿竹林,绕烟雨湖跑两圈。但是,一颗心,硬是让那盛开的芍药给黏住了。便跟自己谈判:围芍药园跑十圈,差不多也抵了绕烟雨湖跑两圈了……就这么着吧!可是,跑起来的时候,却一眼一眼的看着那灼灼的芍药,心竟落英般飘飞着诸如“庭前芍药妖无格”“芍药承春宠,何曾羡牡丹”之类的诗句,意乱情迷得再也顾不得去记取究竟跑到第几圈了。 (2)差不多总是这样的,耽于途中的美丽,听任这颗心一次次用“路过”的潮水跋扈地漫过了“到达”的堤岸。那一年游长白山,在去往天池的路上,为了拍张理想的不畏寒苦的牛皮杜鹃,我掉了队,颇费了一番周折才与导游联系上,见面后那女孩劈头就冲我嚷道:“破牛皮杜鹃有啥好照的!天池才是今天的精华景点,知道不?” (3)也想过不由分说地舍弃了这途中无谓的盘桓,毕竟,心已然暗许给了远方。但是,当我被无意中击中我的箭簇猝然击中,倾倒,成了我唯一的选择。 (4)说起来,我应该算是个“目的地”的信徒吧,并且,我一心向往着过极度理性的生活,特别欣赏自己目视前方心无旁骛昂首前行的样子。然而,我身体里隐匿着另一个可怕的我,这个“我”的拿手好戏就是纵宠那颗抛弃了目的、违逆了理性、执拗的耽于美丽的心啊! (5)“美丽呀,倒影在心房;美丽呀,泪珠挂腮上;美丽呀,花儿吐芬芳;美丽呀,你让我慌张……”真喜欢陈数演唱的这首“美丽”。沉溺的心,有时竟会莫名地跟着那“慌张”慌张起来。 (6)“美是邂逅所得”,这话是川端康成说的。我曾经诵经般一遍遍地默诵这个句子,喜欢到心痛。那天走进一个语文老师的课堂,恰好讲到了这个句子,我突然脸热心跳,仿佛被教室里所有的人倏然窥破了心底的秘密。语文老师引导学生赏析这个句子,只见他循循善诱地向大家发问道:“同学们,你们有没有过《美是邂逅所得》的人生体验呢?”大家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举手回答。我坐在这些阅历尚浅的孩子中间,无意去怨责他们对美的盲视,只是在心中悄然回答了老师提出的问题。 (7)一样的东西,只有入了心,才能真正入眼,要不怎会有视而不见、熟视无睹这样的说法呢?而能入心入眼的东西,一定是因为那心与眼虚位以待良久了吧?邂逅美丽,其实是邂逅了热爱美丽的自己。 (8)不期然的美丽最容易攫住倾慕美的心。明白了这一点,你就不会怪我何以屡屡被目的地以外的美丽羁绊住了前行的脚步。人生在世,目的固然重要,但有暇分心旁顾,且于这分心旁顾中更爱了这不断给予我们苦痛给予我们惊喜的人间,这,也算得上是不浅的福分了吧?作者在开头详细地描述了自己去晨练偶遇芍药开了的经历,这样写有什么好处?作者说“邂逅美丽,其实是邂逅了热爱美丽的自己”,请分析这句话的含义。作者说人生在世,目的固然重要,但有暇分心旁顾,且于这分心旁顾中更爱了这不断给予我们苦痛给予我们惊喜的人间。你怎样看待这种人生态度?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感恩老兵 湛蓝的大海,金黄色的沙滩.在法兰西六月的晨风中,一队身着军服的耄耋老人蹒跚着走来。清朗的阳光打在他们脸上。他们胸前的勋章熠熠生辉。 军乐队奏响了迎宾曲,礼炮轰鸣,年轻的军官和士兵们庄严地抬起右臂 老人们知道这是在向他们致敬!女王站起来了,总统站起来了,总理、首相和部长们站起来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年龄、不同肤色、不同性别的民众也站起来了,并且用不同的语言欢呼——老人们知道这是在向他们致敬! 这是在诺曼底一一这些耄耋老人都是60年前在这里登陆的老兵。他们的很多战友长眠在这里,他们自己也曾经准备把血洒在奥马哈海滩上。今天他们之所以故地重游,就是为了接受欢呼,享受荣耀。希拉克总统在一个礼宾官的陪同下,再次向他们授予了法兰西共和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然后致辞说,法国和欧洲对他们永远感激! 老兵此时此刻都在想些什么?我不得而知。曾经拍摄了以诺曼底登陆为背景的影片《拯救大兵瑞恩》的好莱坞大导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在纪念仪式后引用父亲当年的一句话形容这些健在老兵的心境:“我们不怕死亡,我们怕被遗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老兵们可以放心了,他们不仅没有被遗忘,在这一刻还成了全世界注目的中心。60年前的“D—day”,当他们在枪林弹雨中冲上滩头的时候,可能没有想过会有今天;但有了今天.他们当年的牺牲,便全都得到了补偿。 诺曼底的庆典也吸引了万里之外的中国人的目光,有的媒体开始寻找参加过登陆作战的中国人。这条消息让我的心里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觉:在诺曼底战斗过的中国人固然值得给予最大的关注,但那些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和日寇拼过刺刀的老兵.是不是也应该爱到我们同样的关注呢?那些在卢沟桥、平型关、台儿庄以及在八年漫长的战争中,所有在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浴血奋战过的老兵,他们都在哪里呢?我们是不是也应该选一个适当的日子,比如“7•7卢沟桥事变纪念日”、“8•15日本投降纪念日”或者“9•3抗战胜利纪念日”,让他们胸前挂满勋章,接受我们的欢呼和敬意?然后庄严地告诉他们:中国和亚洲时他们永远感激! 一个知道感恩的民族才是有前途的。老兵们已经不多了,而且还在不停地凋零。抗战爆发时20岁的老兵,今年就应该是87岁高龄了;抗战胜利时20岁的老兵,今年也应该是79岁高龄了。一位接受了“荣誉军团骑士勋章”的美国老兵霍斯勒说:“我感到付出的一切都很值得!”明年是抗战胜利60周年,我希望我们也能看到一个隆重的庆典,能够听到有人对他们说“我们永远感激”;能够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也听到他们欣慰地说:“我感到付出的一切都很值得。”一一如果我们错过了这个时刻,我们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新民晚报2004年7月8日) 就整篇文章而言,开头两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第5自然段作者说,“这条消息让我的心里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觉”,这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觉”是什么?请简要分析。(4分) 在第15届“中国新闻奖”的评选中,本文深受评委们的青睐而荣获一等奖。请结合新闻主题和写法谈谈其获奖的理由。(6分)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一座村庄的消失 杨小波 终于,我再次回到这座村庄,回到曾无数次往返、留下我第一个脚印的村庄。但在我眼中,这座村庄只属于过去,它正在逐渐消失,这是一种真实无可挽回的消失。时间的间隔让我每一次都能清楚地看见它向消失迈进的步伐,尽管那步伐细微得如一个人一天内的衰老。 当踏上柔软的泥地,一股亲切的气息差一点让我跌跪在地,虽然早已对这次归来有了准备。沿着开满野花的小路,一步一步走近那绿树掩映的村庄,走近那清清池塘也盛不下的记忆时光。 田野的风挟裹着青青麦苗和金黄油菜散发出浓郁芬芳钻进鼻孔,瞬间涤净了我的五脏六腑。原谅我的粗心,我还从没仔细看过这片曾经无比熟悉的土地的颜色,一大片一大片的碧绿被一大块一大块金黄整齐地划割,划割开碧绿与金黄的田埂上缀满青翠的草和连绵的小野花,间或露出一垄黄褐色的泥土,碧绿金黄尽头的村庄深藏在青葱森郁的树丛中。我也第一次发现绿竟有如此丰富的层次与差别,鹅黄浅嫩,过渡自然,独立鲜明,展现尽你能想象出的每一种差别的绿色。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浮在万绿丛中的叶。 村子里绿树依然蓬勃,可阻挡不住它的衰亡,像一个人那样的衰老死亡。不见了小时候攀爬、粘过鸣蝉的棠梨树。新生出的刺槐树秧密密匝匝;在墙洞里掏过蜜蜂的泥墙已坍塌倾倒;环绕村庄曾让我整天都泡在清清水里的池塘正裸露出碟子样浅浅胸膛,仿佛一步就能跨过。那枯死的皂角树,渐被荒草湮没的塘埂,淤塞欲平的沟渠——这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村庄。 随着一群又一群人如蒲公英种子般纷纷飘离村庄,村庄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老直至消失。从此以后,村庄仅仅存活在那些飘于另一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的蒲公英的记忆深处。 村子里很静,少见人影,尤其是年轻人,更少见十年内建成的房屋。我静静地走着,像行走在一个荒寂的古庙,偶尔听见一两声鸡鸣,遥远得如同在梦中。女儿蹦蹦跳跳,奔向前方矮墙下卧着的大黑狗。我顿时头皮发紧、双腿软麻!那狗竟懒得睁开眼皮,只是有些无奈地掉转了一下嘴巴。我简直怀疑它是否就是一只狗。很难想像,若在十几年前,我们一行人的到来,村里早已是狗叫声连成一片。 迎接我们的大伯热情地端出烟茶瓜子。从他弯曲的身躯,我感受到了他像村庄一样的衰老。或许,他正是这座村庄的缩影。 站在村头,穿过层层碧绿和片片金黄,向东望去,紧依公路两侧,一片林立的黄墙红瓦,那是一个繁盛热闹的集镇,一座曾经的村庄,一座城市的童年,正与身后的村庄形成鲜明的对比。转过身,向西望去,是一座隆起的土丘,土丘上密布着一排排黄土堆垒的坟茔,整齐森然,芳草萋萋。 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同样,一座城市的兴起,也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只不过,维系城市记忆的方式往往要依靠发黄纸页的墨色的文字。坚硬平坦的水泥路面覆盖了一个曾经的村庄,其实,消失的只是一个关于村庄的记忆。或者说,村庄成长为一座城市。城市兴起于村庄,正如当初村庄诞生于荒野,脚下的荒野也许正掩埋着远古的都市。这只是一种替换,一种轮回,城市与村庄的区别只是时间。今天,正在消失的村庄是一座城市的昨天吗? (选自《散文》2007年第8期) 作者记忆中的那个村庄是个怎样的村庄?现在的村庄又是个怎样的村庄?请概括回答。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从此以后,村庄仅仅存活在那些飘落于另一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的蒲公英的记忆深处。 答: 。 (2)只不过,维系城市记忆的方式往往要依靠发黄纸页的墨色的文字。 答: 文中插入对村中大黑狗的描写有什么特别的用意?请作简要分析。 文章结尾一段流露出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请分析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