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削弱宰相的权力,是古代中国皇帝实现个人专制的一贯做法。宋代行使宰相权力的"中书门下"主要行使的是
关于明朝内阁和清朝军机处所享有的权力,正确的描述是 ①明朝内阁有专门的衙署,可以指挥六部等行政机构 ②明朝内阁大学士可以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 ③清朝军机大臣负责承旨拟写,相当于皇帝的秘书 ④清朝军机大臣可以参与制定军国大计等机要政务
明朝在北京、南京两座城市设置五城兵马司,其“职专防察奸宄,禁捕贼盗,疏通沟渠,巡视风火”,规定一旦发现街道损坏、沟渠壅塞或城墙坍塌,就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修缮;如遇火灾,还要立刻领兵救灾。据此推断,明代重视京城的
历史学家钱穆说:“故中国政制之废宰相,统‘政府’于‘王室’之下,……其事乃起于明而完成于清,则相沿亦已六百年之久。”据此,可以作出的合理推断是
台湾学者许悼云在描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时说:“帝国时代延续两千年的奥秘即在于,君主专制的刚性与官僚高度流动的柔性相结合。”这一论断说明了中国封建时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是
中国古代某时期制定的选官标准,史称“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该时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