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权利法案》、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国1875年宪法的共同之处是①理论基础是启蒙思想②规定了资产阶级的国家体制③是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法律总结④赋予全体公民以充分选举权 ( )
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再版导言》中指出:“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巴黎公社所采取的可靠办法之一是
孟德斯鸠在其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把一个运转良好的君主政体与“宇宙系统”作了比较:在宇宙系统中存在着“一种吸引力”,它能够“吸引”所有物体趋向“中心”。这说明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自由主义的学说在英国革命期间首次被明确地提出来并得到贯彻。当时,这些学说的主要内容是反对王室任意干涉的宗教信仰自由、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更准确地说,这包括议会对统治权的控制、独立政党的存在以及对反对党的必要性及其权利的承认。”结合上述材料判断,英国在18世纪“贯彻”自由主义的体现是
布罗代尔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一文中指出:“由于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欧洲一鼓作气地(或几乎如此)挪动了自己的疆界,从而创造了奇迹”。作者所说的“奇迹”主要是指
“真正杀死苏格拉底的不是民主本身,虽然民主的确可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杀死苏格拉底的真正凶手是民主的审判,是背离了司法自身灵魂的雅典司法。”这句话揭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