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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 2022-09-03
  • 科目 语文
  • 题型 文言文阅读
  •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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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崇①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告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既号咷,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奉伯乃款引云:“先亡一子,故妄认之。”
又定州流人解庆宾兄弟坐事俱徙扬州。弟思安背役亡归,庆宾惧后役追责,规绝名贯,乃认城外死尸,诈称其弟为人所杀,迎归殡葬。颇类思安,见者莫辨。又有女巫阳氏自云见鬼,说思安被害之苦,饥渴之意。庆宾又诬疑同军兵苏显甫、李盖所杀,经州讼之,二人不胜楚毒,各自款引。
狱将决竟,崇疑而停之。密遣二人非州内所识者,为从外来,诣庆宾告曰:“仆住此州,去此三百,比有一人见过寄宿,夜中共语,疑其有异,即便诘问迹其由绪。乃云是流兵背役逃走,姓解字思安。时欲送官,若见求及,称‘有兄庆宾,今住扬州相国城内,嫂姓徐;君脱矜愍②,为往报告见申委曲;家兄闻此必重相报,所有资财当不爱惜。今但见质,若往不获,送官何晚?’是故相造指申此意。君欲见雇几何当放贤弟。若其不信,可见随看之。”庆宾怅然失色,求其少停,当备财物。此人具以报,崇摄庆宾问曰:“尔弟逃亡,何故妄认它尸?”庆宾伏引。更问盖等,乃云自诬。数日之间,思安亦为人缚送。崇召女巫视之,鞭笞一百。
[注]①  崇:李崇(公元455-525年),北魏中后期名臣,曾任扬州(今安徽寿县)刺史。  ②  君脱矜愍:脱,如果;愍,同“悯”。
习题检测:
1.解释下列各句中加粗的词的意义,不正确的一项是
A.解庆宾兄弟坐事俱徙扬州。  徙:发配充军
B.狱将决竟,崇疑而停之。  狱:收入监牢
C.比有一人见过寄宿。  比:近期,前不久
D.今但见质,若往不获,送官何晚?  质:(作为)人质
2.以下文句分别编为四组,全都反映李崇所断案件“证据确凿”的一组是
①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
②奉伯乃款引云:“先亡一子,故妄认之。”
③更问盖等,乃云自诬。
④崇摄庆宾问曰:“尔弟逃亡,何故妄认它尸?”
⑤数日之间,思安亦为人缚送。
A.①②⑤   B.①④⑤
C.②③④    D.②③⑤
3.下列对原文的叙述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款引”,从实认罪的意思。“二人不胜楚毒,各自款引”,则是酷刑造成的屈打成招。
B.李崇妙断苟泰失子一案:他在设计好“情境”中体察原、被告的感情差别而明辨真伪。
C.李崇密遣的差役为取得解庆宾信任而获取真实情况,甘愿作人质。此举果然见效。
D.女巫为解思安假死提供伪证,受到鞭笞。这说明李崇办案毫不苟且,有罪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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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