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制定的法律细密严苛,实行“轻罪重罚”,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比较这二者的最大差别是
明礼仪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法已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上述材料反映的主张
在评论秦朝灭亡时,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说:“在证明了法家思想确有效用的同时,秦王朝也(从反面)体现了孟子的一个思想的正确——政府最终还是要依靠被统治者的默认。”此处孟子的“一个思想”具体是指
关于儒家思想的论述错误的是
孔子主张“正名”,试图把当时已经混淆的社会等级秩序矫正过来,达到规范人们的言行和使社会有“序”的目的。这一主张的思想核心是
先秦诸子理论着眼的角度和论述的根据虽然各有不同,但都认为应该由独一无二的君主来治理天下。这反映出